專精特新
1、業內涵及特征
(一)專業化。企業專注核心業務,提高專業化生產、服務和協作配套的能力,為大企業、大項目和產業鏈提供零部件、元器件、配套產品和配套服務。
(二)精細化。企業精細化生產、精細化管理和精細化服務,以美譽度高、性價比好、品質精良的產品和服務在細分市場中占據優勢。
(三)特色化。企業利用特色資源,弘揚傳統技藝和地域文化,采用獨特工藝、技術、配方或原料,研制生產具有地方或企業特色的產品。
(四)新穎化。企業開展技術創新、管理創新和商業模式創新,培育新的增長點,形成新的競爭優勢。
2、申報目的
(一)形成經濟增長點。通過推薦“專精特新”中小企業,加快培育一批生產專業化、技術高新化、產品特色化和國內有影響、有較強市場競爭力的中小企業群體,形成與大企業分工協作、專業互補的產業體系,成為合肥經濟新的經濟增長點。
(二)確定重點扶持對象。通過對“專精特新”中小企業運行情況監測,并確定省、市財政資金重點扶持對象。
3、申報條件
(一)企業主業突出,產品市場前景好,經濟效益顯著,具有生產專業化、經營精細化、產品特色化、技術高新化、管理現代化和品種系列化等特征,尤其是在全國、全省同行業中排名靠前、主導產品銷售收入占本企業銷售收入的一半以上的企業;
(二)是各地重點培育的骨干企業,在技術、市場、質量、效益等方面處于國內同行業領先水平,具備先進性和示范性。最近兩年銷售收入平均增長率不低于10%;
(三)企業擁有自主知識產權,擁有專利、軟件著作權或專有技術1項以上,并在生產中應用。企業的研發投入占銷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1%。
(四)近年銷售收入1000萬元以上。
4、申報時間
合肥市“專精特新”中小企業每年9月份左右(以每年的通知為準)前向所在縣(市)區經信委(經促局)提交申報材料。